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文书样式
案件移送函
作者: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12-28 21:21:41 打印 字号: | |

案件移送函(向其他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用)


 

××××人民法院

案件移送函

 

(××××)……民初……号

××××人民法院:

……(写明当事人及案由)一案,××××人民法院作出(××××)……民×……号民事裁定,该案由你院审理。现将该案移送你院,请查收。

联系人:……(写明姓名、部门、职务)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附件:……

××××年××月××日

(院印)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制定,供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向其他人民法院移送案件用。

2.移送案件时,应将有关材料、证据作为本函的附件一并移送。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才旺桑姆

友情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报

中国法院网

中国裁判文书网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

中国庭审公开网

西藏法院网

阿里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