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度部门预算
2022 年 3 月 23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按功能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在阿里地委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其主要职责是:
1、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和其他认为应当由自己审判的刑事、民事、行政、国家赔偿、执行死刑命令等第一审案件。
2、审判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二审案件。
3、受理不服下级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各类申诉和申请再审案件,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提审或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
4、审判由地区检察分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和不服下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上诉案件。
5、对下级人民法院管辖不明的案件指定管辖,并指导和监督两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6、依照管理权限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和债权文书;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仲裁机构做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公正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债权书,以及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统一管理、组织、协调两级法院执行工作。依法决定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接待处理来信来访。
7、指导两级法院做好队伍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下级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
8、综合管理两级法院的武器、着装、装备及指导两级法院的“两庭”建设。
9、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运用审判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10、承办应当由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纪检组(监察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执行局、司法警察支队、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研究室、编译科、技术信息科、刑事审判第二庭、司法技术辅助办公室。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22年部门收支总表的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收支总预算3745.81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较上年度减少169.15万元,减幅4.51%,主要原因是2021年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2022年无该项目支出。
2022年预算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12.05万元、上年结转33.7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00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28万元。
二、2022年度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预算总收入3745.81万元,财政拨款收入3745.81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69.15万元,减幅4.51%,主要原因是2021年智慧法院建设项目竣工并投入使用,2022年无该项目支出。其中:上年结转33.76万元,占0.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12.05万元,占99.1%。
三、2022年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支出预算3745.81万元,较上年度增加278.77万元,减幅7.44%,主要原因是工资性支出增多。其中:基本支出3460.84万元,占92.39%;项目支出284.97万元,占7.61%。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745.81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712.05万元、上年结转33.7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000.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3.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5.28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12.0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45.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调资导致工资性支出有所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12.0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966.78万元,占比79.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6.36万元,占比7.44%;卫生健康支出183.63万元,占比4.95%;住房保障支出285.28万元,占比7.6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2747.7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3.67万元,增幅1.61%。主要是2021年工资增资导致工资性支出有所增长。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案件审判(项)2022年预算数为94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55.74万元,下降37.22%。主要是受疫情影响外出办案、培训等有所减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其他法院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8.63万元,增幅63.68%。主要是2022年我院新增六专四室建设项目资金导致。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76.3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9.28万元,增幅11.85%。主要是主要是2021年工资增资导致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有所增长。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2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5.93万元,增幅11.86%。主要是2021年工资增资导致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有所增长。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33.36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49万元,增幅11.68%。主要是2021年工资增资导致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有所增长。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285.2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80.5万元,增幅39.31%。主要是2021年工资增资导致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有所增长。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60.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87.2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73.63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通讯补贴、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电梯运行维护费、食堂补助、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
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72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8.92万元,减幅35.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万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运行费47.72元(含2022年车辆保险费9.88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
“三公”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影响公务接待人数有所减少;二是多借助庭审直播,外出办案、培训等有所减少。
八、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2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3.63万元,比2021年预算增加7.42万元,增长1.99%。主要是预算人数稍有增多。
机关运行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万元,为2022年车辆保险费-机动车保险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月底,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共有办公用房、审判业务用房、其他用房共计7726.6平方米;公务用车保有量2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7辆,其他用车主要用途为市内外出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
(四)2022年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2年实现财政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实行绩效目标管理18个,资金3745.81万元,其中:中央转移支付资金229.73万元,地方资金3516.08万元。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分别是办案业务经费52万元,业务装备经费114万元,占年初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58.25%(附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五)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未安排扶贫资金。
(六)政府债务情况。
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不存在使用和管理政府债券资金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重点项目: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具体重点项目由各部门结合实际自行确定)。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