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支持企业发展,进一步将法院执行工作与锚定“四件大事”,服务保障“四个创建”及阿里地委“12114”工作思路有机结合,阿里中院在两级法院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攻坚行动。此次集中攻坚行动,由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扎西同志任总指挥并亲自督导,各基层院党组书记、院长亲自带队前往执行第一线。
攻坚行动中,改则县人民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落实。2023年10月23日,该院执行干警在党组书记、院长格桑群培的带领下,奔赴执行现场。线上,通过“总对总”查控措施,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下,通过当事人协助调查等方式深入挖掘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掌握到被执行人中铁某局在日喀则某道路工程中有工程款这一线索,该院执行干警根据线索提前部署,突击行动,驱车800余公里到日喀则某工地,以释法说理,发包方协助和解等多种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终,申请执行人西藏某劳务公司与中铁某局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中铁某局立即向西藏某劳务公司履行950万元债务,同时申请执行人西藏某劳务公司放弃120余万元债权,剩余300余万元,中铁某局在一个月内支付。
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是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维度,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发挥能动司法,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赢造公平正义的法治营商环境。通过执行本案,申请执行人在短时间内实现了绝大部分债权。背负巨额债务的被执行人得以摆脱“债务危机”,继续正常经营,成功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域,达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