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效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协同执行作用。10月23日,阿里中院执行局统筹噶尔县人民法院、革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力量,成果为两起执行案件追回了案款。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革吉县某银行与被执行人某公司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某公司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今尚欠某190余万元。10月23日,革吉县人民法院将被执行人传唤至阿里中院执行和解室,并了解到本案被执行人亦为噶尔县人民法院一起案件的被保全人,两起案件标的达300余万元。
两级法院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将两起案件一并解决。首先向被执行人耐心释法说理,告知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风险和责任,责令其履行义务。在谈话过程中,被执行人主动说明其准备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出售于案外人。革吉县人民法院马上控制了被执行人与案外人交易账户,被执行人同意将案外人支付的第一笔房款共计190万元扣划至革吉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剩余款项提存至噶尔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革吉县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得以成功执行完毕,噶尔县人民法院成功保全到财产达100余万元。
此次阿里两级法院协同执行,不仅成功解决了欠款纠纷,也充分体现了两级法院"一盘棋"思想。通过协同、紧密合作,展现了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效率,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积累了宝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