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的司法征途中,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始终,全力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近日,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最大程度保护了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案情回顾:2023年12月21 日,扎某向拉某出具借条一份,载明其向拉某借款300000元,并拍摄了扎某手持借条和300000 元现金的照片。后双方达成口头合作协议共同购买牦牛,购牛共计花费532800元,双方合作购牛未进行结算。现拉某请求扎某返还借款 300000元及其购牛投资款490000元,扎某主张借款300000元用于购牛,应包含在购牛投资款490000元内,双方产生争议,遂成本案。
双方因借款、购牛款产生矛盾并引发了激烈冲突,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二审庭审,合议庭一致认为做出判决不利于争议实质性解决,于庭审后迅速组织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诉求,细致梳理案件事实,准确把握矛盾焦点,归纳利益平衡点,耐心开展释法明理,帮助进行投资计算,通过长达五个多小时的沟通交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扎某分四期向拉某支付360000元,双方矛盾纠纷就此完结。
此次成功调解,是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生动实践,也是借助多元解纷机制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的又一成功经验。在今后工作中,阿里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将持续秉承"如我在诉"理念,充分发挥多元解纷机制作用,用心用情办好各类民生案件,尽全力减少"案生案"情况发生,切实以高质量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